1、住宅類型:
(1)獨立住宅: 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等裝璜,應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經防火處理之耐燃材料;另地毯、窗簾等,宜選購具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並確保二方向逃生原則。
(2)未設消防安全設備之集合住宅:設置獨立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滅火器,並確保二方向逃生原則。
(3)設有消防安全設備之集合住宅:早期報警、及時滅火、迅速逃生。
(4)高層集合住宅:確保二方向逃生原則並定期演練,時時注意室內及室外(公共空間)逃生避難路線之暢通,不可堆放雜物妨礙通行。
2、場所位置:
(1)客廳:留意電源總開關、插座及天花板內等隱蔽位置之電線是否有劣化、破損等異常情形。
(2)廚房:抽油煙機之油垢、爐火周遭之環境清理及瓦斯管線有無破損等異常情形,住宅廚房之牆壁、天花板與灶台等,均應為不燃性防火材料。
(3)浴室:使用燃氣熱水器時,應特別注意通風,是否漏電及做好防滑。
(4)臥室:煙蒂管理、避免玩火、衣櫃不可置放燈泡。
(5)神壇:光明燈(或神明燈)及相關電線與插座、燭火與可燃物品之擺放等安全事項。
(6)陽台:以不宜裝設鐵窗及過量堆積雜物妨礙二方向逃生原則之安全管理為主,如已裝設鐵窗,應留安全出口並確保緊急時家人皆瞭解開啟方式。
(7)樓梯間:不可堆放雜物佔用公共空間之安全,住戶應關閉門戶注意可疑,防範縱火。
(8)頂樓加蓋:住戶電路配線應符法規要求,須由專業電氣人員施工,並使用防火防焰物品,特別注意如充當神壇用途,應特別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另不宜裝設鐵窗及過量堆積雜物妨礙二方向逃生。
3、起火原因:
(1)電氣設備:神壇光明燈、高功量電器及電暖器等電器用品之使用安全,並注意延長線使用有無過載情形,如發現配電線路老化或配電盤斷路器跳脫等異常情形,應請電氣專業人員檢查。
(2)煙蒂:住戶如有吸煙習慣,應強調就寢、服用藥物、過量飲酒前之吸煙行為,應確實熄滅煙蒂。
(3)人為縱火:居家內外勿堆放易燃物品,並加強防盜措施注意可疑,避免公共樓梯間鐵門未關或停放機車。
(4)烹調:作飯、燒菜應有「人離火熄」之觀念,養成隨手關閉瓦斯之習慣,並定期清理排煙油機及用火用電設備之環境整理。
(5)敬神及燈燭:注意光明燈燈具及線路、蠟燭及線香周遭可燃物整理,金紙及銀紙燃燒後,應確認火源熄滅不會複燃。
(6)玩火:家長告戒家中兒童等不可玩火,發現火災等異常現象時應知初期應變。另決不可將小孩反鎖家中後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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